一、现在还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现在还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但是需要满足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3.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4.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二、申请经济适用房注意事项是什么
申请经济适用房注意事项: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实行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全名制。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与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
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的,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未婚、离婚等的单身人士不能申请。
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三、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
申请经济适用房流程:
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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