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
一、某公司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两年还未动工怎么办
拥有土地使用权如果土地两年内未开发,政府有权限收回。
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二、土地证有什么用
中国土地改革完成50年后,人民政府对在农村取得土地的农民颁发土地所有权证书,对分配国有土地的农民颁发土地使用证。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后,农民的私有土地变为集体公有土地,城市郊区农民使用的国有土地也由集体使用。土地证已经失去了它的意义和功能。为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颁布,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和依法属于全民所有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备案,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证书是当地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土地所有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合法凭证。
三、耕地有土地使用证吗
耕地是需要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国家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土地证,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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