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户口注销的条件,需要满足公民死亡、应征入伍、出国(境)定居、本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被国外团体或个人合法收养、公民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等情况。不同情况需要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是否需要注销户籍取决于具体情况。
户口注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公民死亡,包括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执行或宣告死亡;
应由户主、监护人、亲属、死亡人员生前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二)公民应征入伍,应由本人或户主(限家庭户)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三)公民出国(境)定居,应由本人或户主(限家庭户)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四)本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被国外团体或个人合法收养,应由市(区)社会福利机构指派专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五)公民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应由直系亲属或工作单位、居委会相关负责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哪 些 情 况 下 需 要 进 行 户 口 注 销 ?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口注销是指公民因特殊原因,如死亡、被宣告失踪、服刑、出境定居等情形,需办理户口注销登记,使该公民的户口关系终止。
在以下情况下,需要进行户口注销:
1. 死亡:公民死亡后,其户口应予注销。
2. 被宣告失踪:公民被宣告失踪后,其户口应予注销。
3. 服刑:公民被判处服刑后,其户口应予注销。
4. 出境定居:公民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需要出境定居的,其户口应予注销。
5. 户口被迁出:公民因搬迁、单位调整等原因,户口被迁出原籍地的,其户口应予注销。
6. 特殊原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注销户口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户口注销前,应先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申报死亡、申请失踪、申请服刑、申请出境定居等,否则注销户口可能会存在无法办理的情况。
总结: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注销户籍,满足特定条件即可进行注销。在办理注销前,需先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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