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申请人才安居政策对住房有要求吗?
时间:2023-05-29 21:00:32 12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本市户籍的,住房须未达本办法对应的安居标准。

非本市户籍的,须在宁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哪些住房认定为人才的原有住房?

人才的原房面积是指:

家庭成员的私有房屋;

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房屋;

转让或被征收拆迁不满5年的自有或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房);

已购买或已安置的征收拆迁安置房屋;

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

人才安居申请的政策享受期为5年,其中共有产权房、购房补贴只能享受一期,期满不得再次申请;享受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政策满5年的,通过绩效评价的B类人才和进阶到D类及以上的人才,可申请续增一期。人才安居政策最多享受两期。

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可根据自身条件及其变化,自主选择相应的安居方式,自愿按照低于其政策享受标准实施安居的,不予补差。

夫妻双方均符合本办法安居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标准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自主选择一种安居方式。还不知道怎么申请的小伙伴请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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