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登记证遗失怎么办
1、税务登记证遗失后需要要税务登记机关申请补办。根据法律规定,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后,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之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并登报声明作废后,向税务机关申请证件挂失确认,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2、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二、税务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或者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银行的账户证明;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有关的合同、协议以及章程;
5、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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