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股东责任是:一般情况下,股东不承担则担责任。但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产生损失的,债权人有权在造成损失范围内,请求前述人员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被吊销公司如何注销
一、被吊销公司如何注销
1、被吊销公司的注销方式如下:
(1)工商局公司清算组备案;
(2)报纸注销公告;
(3)地税注销;
(4)国税注销,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的应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二、可能会被处以吊销执照的行为有哪些
1、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2、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3、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4、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6、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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