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死后的补偿标准为:
1、根据我国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参保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属于储蓄性质,当社保人死后,社保人个人账户内的养老金余额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2、参保人因为疾病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一般根据社保人死亡前的月平均工资发放六个月。配偶可以每个月拿百分之四十平均工资的抚恤金。
一、社保死亡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死亡社保的赔偿如下:1、参保人员在退休前或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完的,其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发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从单位缴费中划转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归入社会统筹基金;2、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实行火葬的,发给丧葬费和抚恤金。除此之外,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救济费、丧葬费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计发。抚恤金以我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离休干部发放6个月,退休人员发放3个月。
二、人死后社保领取标准是什么
人死后社保领取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费标准;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其死亡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2、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企业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其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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