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隐瞒、欺诈、恐吓、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欺骗消费者交易或强制交易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命令期限改正,填写信用文件的房地产经纪人处以1万元罚款的房地产经纪人取消网上合同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
欺诈都是买卖合同在线
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主要表现为:订立合同的一方没有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合同一方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副本或复印件,是伪造的证明;合同一方提供了正式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其实际虚报注册资本,无实有资金,并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虽提供了正式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因未参加工商局年检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全文30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