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法院会不会主动查被执行人的银行卡
通常在申请执行后,法院会依职权查控被执行人的银行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强制执行后银行卡里有钱会直接扣走吗
强制执行后银行卡里有钱不会直接扣走。银行卡被强制执行扣划过,以后存钱进去不会被银行系统自动扣划的,扣划款项已经扣完就不会被扣了,如果有没有扣完的款项,存款进去可能会被扣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三、法院强制执行会到家里搜查吗
法院强制执行会去家里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八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第二百五十条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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