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人应根据经营的项目选择企业形式。在我国,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多种,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不同类型的企业受不同法律规范调整,企业投资人应在了解各自的法律特征后,根据经营项目选择不同的组织形式。出资人对企业组织形式的认识与法律规范之间有错位,就很有可能产生始料不及的纠纷和法律风险。
合伙企业类型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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