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刑事法律制度中,犯罪行为人可以在刑事判决之前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也可以对检察机关拟向法院建议的量刑幅度予以认可。在法律中承认犯罪行为人认罪认罚的效力并且对之予以鼓励,已经成为世界法治先进国家的普遍实践,是现代国家治理方式在刑事法律制度领域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在法律中正式规定了认罪认罚制度。因此,在刑事实践中,充分发挥“认罪认罚”情节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是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
死刑适用认罪认罚吗?
死刑适用认罪认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没有在任何条款对认罪认罚的范围进行限定。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将获得依法从简、从快、从宽处理,速裁程序适用范围扩大到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公安部或最高检批准,侦查机关可以撤销案件,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全文6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