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妇离婚之后,若将房产过户至子女名下,此时该房产便应视为子女的私人财产。
然而,如果此类情况涉及到未成年子女,监护人就必须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权益方面的原则,来履行其应有的监护职责。
此外,监护人仅有在维护被监护人权益的必要条件下才能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
而当子女成年之后,他们则有权自行决定是否要出售此房屋。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全文36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