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厦门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需要什么材料
救助申请审批表
疾病证明书
出院小结
住院费发票
持集美区民政局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社会救助证》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需本人签署姓名和日期。(银行卡原则上要求本人银行卡,如非本人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社区或派出所提供亲属证明)。
户口本
二、厦门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患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等重特大疾病(同福建省红十字会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
2、辖区户籍低保户、低收入家庭的重特大疾病患者(持集美区民政局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社会救助证》)
三、厦门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红十字会关于印发的通知》
辖区内户籍低保户、低收入家庭(持集美区民政局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社会救助证》)患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等重特大疾病(同福建省红十字会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可申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最高不超过3000元(含3000元),救助对象经集美区红十字会办公会议研究后,由常务副会长签字审定,原则上实行一次性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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