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房子还没取得房产证要怎么处理
1.在离婚时,如果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在离婚判决时通常会对房产不予处理。这主要是因为这样的房产通常还在还贷中,产权尚未明确。
2.无论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还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只要没有取得房产证,法院都会避免在离婚判决中涉及房产的分割。
二、离婚后取证再起诉
1.虽然法院在离婚时不会对没有房产证的房产进行处理,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问题会被忽视。
2.一旦房产正式取得房产证,当事人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因此,当事人在取得房产证之前可以先暂时居住,待取得房产证后再确定具体的分割方式。
3.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法院在离婚判决时也会不予处理。
4.法院一般不会主动追加第三人为当事人,而是在离婚诉讼中采取相应措施,如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或者将案件中止审理,告知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
三、离婚房产分割原则
在离婚房产分割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享有平等的权利。无论夫或妻,都有权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2.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在分割财产时,应充分考虑妇女的经济状况,确保她们不因离婚而陷入生活困境。
同时,为了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分割财产时应对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进行适当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如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的一方。这有助于弥补无过错方因对方的过错行为所遭受的身心伤害。
4.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在分割财产时,应考虑如何有利于生产和生活。这包括保持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以及尽量使分割后的财产保持其原有功用。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夫妻双方可以自由协商处理共同财产的分割。
这种协商应在双方无外来压力的情况下进行,可以是一方多分、一方少分,甚至全部财产由一方享有。只要双方达成协议,该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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