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委托他人追讨债务
时间:2023-03-06 15:11:38 24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委托他人代为催收欠款应当签订委托协议:

在签订委托协议时,应当明确以下几点:

1、委托人及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这样便于在催收欠款时债务人对主体的确认;

2、授权范围。很多当事人比较喜欢全权委托,但需明确的是,该全权委托在法律上视为一般委托,若委托人需要受托人代为处理所有的事项,应当说明为特别代理,并且列举清楚需要代理的事项;

3、催收金额。在委托书中应当写明收取的金额、利息;

4、支付费用的方式。通常约定在收到货款后一定时间内支付给受托人一定的费用。

一、怎么请律师代理一起签合同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在这份委托代理合同或委托协议里会明确写明律师应做哪些工作、收多少费用等。所以,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利益,委托人一定要和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一份委托合同或者协议。

二、委托租赁合同和租赁合同

1.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委托合同中接受委托一方为受托人,他在与第三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过程中,实际上处于类似委托代理人的地位。而租赁合同中的受托一方为租赁人,他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关系之中,在租赁过程中只处于一个中介服务人的地位。

2.受托一方的委托内容不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接受委托的内容是办理委托事务。但在租赁合同中,租赁人受托的内容则只限于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

3.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有权在委托权限范围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他对于委托事务的处理享有一定的独立决定权。而租赁合同中的租赁人在租赁活动过程中,并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的订约活动。即使是在介绍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时,租赁人也只能如实传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原有意思表示,不能对之添加、消减、更改,更不能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

4.合同的有偿性不同。委托合同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有偿也可以为无偿。但是,委托人在为处理委托事务而支付的合理费用须由委托人承担。而且,对于有偿的委托合同而言,受托人即使没有将委托事务处理完毕,他也有权要求委托人就其已处理的委托事务部分支付相应的报酬。租赁合同则不同,除法律另有特殊规定外,租赁合同应为有偿合同,不过,租赁人的租赁活动只有在使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起合同关系才有意义。如果租赁人的租赁行为没有取得成功的结果,则租赁人不能取得约定或规定的报酬。同时,租赁人在其租赁活动中所支付的必要费用,非经双方事先约定,不得请求委托人予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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