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看实际情况来判断。假如爸妈买房子那会儿就跟你明说了,这就是给你个人的礼物,而且房本上也只有你一个人的名,那就没辙了,离婚时这房子可不能算到夫妻共同财产里去分。不过,如果爸妈买房的时候没说这就是给你的私人财产,或者房本上还有你们家里其他人的名字,这房子很有可能就被看做家里人一起的钱财,离婚时要分开可能也是有可能的。
此外,还需要考虑购房资金来源等因素。如果购房资金全部由父母出资,并且没有明确表示这是赠与儿子的个人财产,那么这套房子可能被视为父母对子女的投资,离婚时可能会被分割。如果购房资金部分或全部由儿子和配偶共同出资,那么这套房子就更可能被视为家庭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能会被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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