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车险理赔通常在处理索赔后的一个星期内到账。
不同的保险公司在索赔程序上会有所不同,但索赔的基本步骤大多是相同的。基本过程包括申报,核对,核对,核对,审批,支付,结算等步骤。
汽车保险条款通常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为保险公司提供,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委托他人代为报告的,还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被保险人出具的委托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