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是指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的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警察退休警服上交吗
警察退休警服可以上交,也可以保留,但不得穿着。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使用警察证件套违法吗?
使用人民警察证件套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警察法第36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证件,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构成招摇撞骗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罪的成立条件有: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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