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注册时是不需要验资的。根据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行。对于开公司的人来说,之前,在注册登记时,都得向工商部门提交验资报告,证明其注册资本的真实情况,而从2014年3月1日开始,开公司无须再提交验资报告了,这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改革后,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在进行公司登记时,也无需提交验资报告。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认缴制度就是企业在申请注册登记时,拟定并承诺注册资金为多少,并不一定真的缴纳到企业银行账户,不再需要专门的验资,证明该资金实际是否到位。
一、公司注册资金怎样认缴
认缴并非不缴,股东仍需依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注册资本,认缴出资为货币资金的应足额存于公司账户,非货币资金应交付公司或完成过户手续。股东未按照约定实际缴付出资,是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
工商部门也会对公司申报的出资额、出资期限等进行备案,公司实际缴纳的金额也会在年度报告时进行公示。如果公司未按期足额缴纳认缴出资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认缴制,指的是你在注册公司时,承诺多少年把注册资金缴给国家,意思是企业可以去工商局自主认定一个金额,自主认定时间。只要在认定的时间把认缴补足就行了。
二、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的后果
(一)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应承担相应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由于公司的运营都是以注册资金为基础的,如果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公司有可能因此倒闭。
(三)认缴期限已过,没有采取其他措施,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企业可能会进入信用系统异常名录,法定代表人被锁定。
(四)公司的注册资金在认缴期限内不到位,可能会迫使公司修改章程,延长出资期限,或者减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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