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人改名后房产证怎么改名
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登记用的是别名或曾用名,而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相符,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户口本上“姓名、别名(曾用名)”任一栏内记载的名字与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相同,就可以证明是同一人。若“别名(曾用名)”一栏空白,则需要到所属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加盖公章,证明土地使用证的归属人。
办理这些业务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身份证和户口本;
2、《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3、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然后带上以上证件到所属辖区的国土局分局的地籍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二、相关规定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全文49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