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办理了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自己补足。也就是说,如果保险公司赔偿后仍不能弥补对方损失的,自己仍然要进行赔偿。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超出部分需要自己赔偿。
走路撞到人需要赔钱吗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根据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1)行为人实施了侵权行为;
(2)造成了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
因此,如果走路他人人身伤害,行为人主观上又具有过错的,需要赔偿。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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