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安出生登记办理的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二、六安出生登记的办理条件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
三、六安出生登记的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政务中心一楼大厅2号、3号公安窗口,并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2、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四、六安出生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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