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所涉及到的不限于驾驶车辆的行为范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危险驾驶罪还涵盖了诸如肆意追逐竞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对公共道路上的机动车辆醉酒驾驶,在行使校车业务或乘客运输服务过程中的不当操作,超额运营超员载客,或超出法定时速驾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从而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等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一个人并未直接参与驾驶车辆,但若其在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活动中发挥了组织策划、教唆煽动等关键性作用,同样有可能被判定为犯有危险驾驶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全文45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