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离婚诉讼需要的资料如下:
1、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以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2、夫妻共同财产证明,一般可以提交财产清单,具体可以在开庭时提交;
3、有子女的还应提交子女出生证明和户口簿;
4、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原告应当向法院出具判决生效单;
5、其他材料:婚姻基本情况的证明;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和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证明双方经济状况;对方需要经济帮助的,应当提供疾病或者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的证明;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协议、一方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材料。
二次离婚诉讼会不会当场判离
二次离婚诉讼会不会当场判离,要看是否能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因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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