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出轨并与小三生一孩子,要开除吗?
对于公务员包养情妇并生育子女的情况,依据相关规定需要予以警告、记过或记大过的处分;如果情节较为恶劣,那将面临降级甚至撤职的处分;而当行为严重时,将会遭受开除的严厉惩罚。
假如是以职权、教育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类似具有利益关系为基础,以性关系为本质内容进行交往的,那么处罚力度还需加大。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去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地坚守法律底线,遵守组织纪律,精益求精地追求职业道德,并且,还要始终表率地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家庭美德等伦理规范。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包养情人的;
(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二、女人出轨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当涉及到婚姻关系中的女方出轨行为时,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常根据“对孩子生长发展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裁决。
在法律的层面上,针对抚养权判决的一般原则如下:若孩子年龄不满两岁,则倾向于将抚养权授予其母亲;倘若孩子已经年满两岁甚至超过此年纪,那么法院便会依据“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这一理念做出最终决策;至于那些已经年满八岁的孩子,法院通常会充分尊重他们自身的意愿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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