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2.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3.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
城管的罚单怎么处理
城管贴的罚单跟交警贴的罚单,处理方法一样。收到违法信息告知以后,应该按照要求主动接受处理,一般罚款在50-200元之间。
可以去当地的交警大队处理,带着罚单去交通管理大队换取罚款缴费通知书,现在违法处理窗口不会直接接收罚款的,去银行办理交罚款,再拿着银行回执回交警队。
需要在收到罚单15日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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