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进行股份转让的情况是: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2.违反公司法规定;3.违反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什么是股票转让
股票转让,是指股票所有人将股票出让给他人所有,从而转移股东权的行为。作为有价证券的股票,可在市场上自由转让流通,公司对此一般不加禁止或限制。股票转让,一般应在公司设立登记后才能进行。尤其对公司发起人认购的权利股,规定只有在公司设立登记一年后方能转让。转让方式因记名股和无记名股又有不同,无记名股为显示股。
股票持有人即为股份所有人,其转让只须交付即可。记名股转让则必须将受让人姓名记载在股票上,由原股票所有人背书后方可转让,并应将受让人姓名、住所记载在公司股东名簿上,否则这一转让不能对抗公司。最常见的转让是股份买卖,其他合法的转让如赠与、继承等也发生同样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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