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能成为合同的内容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在一定情况下,广告宣传品可以作为合同的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特定情形,是指开发商对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作出的具体确认说明和承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价的确定具有重大影响。即使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包含说明书和承诺,也可以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例如,保证24小时供热、供水的广告或者宣传材料,可以作为合同的内容。包括中国香港在内的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明确规定,房地产广告必须是合同的附件。2签订购房合同后,哪些购房合同可以退还。1开发商未履行法定程序,法律文书不齐全,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公共利益,致使合同无效。
根据有关规定,开发商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有关程序,报经主管行政机关批准,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许可证】等“五证”,【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或者预售许可证】。已建房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特别是开发商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必须依法缴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开发商利用欺诈手段诱使购房者与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比如,开发商故意告知购房者竣工日期、装修规格、质量标准等虚假信息,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很多情况下是开发项目的违法行为),可以认定为欺诈,合同无效。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商品房预售行为中,其目的是吸引购房者抢占市场,弥补资金不足。开发商利用宣传材料或媒体,对房屋的具体事项或其他相关情况(公共设施、自然环境、文化环境等)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的现象屡见不鲜。如果这些商业吹嘘有明确明确的质量标准或实质性内容,如“商场、学校、医院等社区公共设施齐全”、“公共绿地三分之一”等,如果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就构成欺诈。如果没有“理想居所”、“繁华土地首选”、“升值潜力巨大”等真实内容,不构成欺诈。当然,对于实践中是否认定诈骗罪,众说纷纭。
3。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明显不公平,可以被法院撤销。
例如,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规定,购房者应在指定日期分期付款。如果在开发商书面通知后10天内未付款,将视为违约。所有已付价格将不予退还。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将房屋出售给他人。然而,对于开发商逾期交房和免费原因,却有各种规定不漏。从这些条款中我们可以看出,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平等、不公平。对于此类合同,购房者可以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如果法院判决撤销,双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回到国家,即购房者有退房权,开发商应退还购房者支付的房产款、定金和利息。如果开发商违约,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广告能否成为购房合同中的一个条款,取决于广告的实际内容,而具体内容则取决于具体情况。也许在签订合同时,开发商会在合同中列出很多免责条款,但这并不意味着开发商不能按照这些条款来解决问题。因此,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律师协会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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