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崇左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条件是什么
1.用人单位已办理工伤登记;
2.申报单位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所在单位一致(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集团内部变更合同的工作人员除外)。
二、崇左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卡
2、《工伤人员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
3、《工伤人员继续治疗申请表》
4、医疗机构的病历、疾病证明、检查报告、入院证能佐证病情的资料
三、崇左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四、崇左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地点
崇左市石景林路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社保管理中心综合受理62-6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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