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卡就医、购药和结算。社保卡将取代原医保卡,持卡人凭社保卡可在全市范围内的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和结算费用。将来可逐步扩展到在全省、全国范围内持卡异地就医。
2、领取社保待遇。各项社保待遇如社保补贴、医保报销、养老金、失业金等通过社保卡中加载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借记卡)统一发放,参保人员可到银行网点凭社保卡领取。
3、凭卡缴费。参加社保人员可使用社保卡中加载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社保费缴费账户;参保人员可以一次性向社保卡中的银行账户存入现金,由银行定期代扣代缴。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事务的办理和查询。凭社保卡可办理参保、就业、失业、求职登记,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职业资格鉴定申请等,凭卡可以通过服务网点、自助查询机查询个人的基本信息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缴费情况及待遇享受情况。
社保卡激活方法:
持卡人可到市医保定点药房、医疗机构激活社会保障卡的医保功能;到发卡合作银行的网点柜台激活金融功能。
温馨提示:
按规定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社保卡医保结算功能不需激活即可使用。
社会保障卡是参保人办理社会保障业务必备的重要凭证,是记录个人参保情况的重要载体,也是实行金融业务应用的重要介质,所以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弯折、压皱、高温、水浸,避免靠近手机、磁铁等具有强磁场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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