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出租人哪些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房屋出租人出租房屋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对此类违法行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二、房屋出租是否允许抵押
出租抵押的房屋是合法的,法律规定,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处分抵押物,但并未规定不得出租抵押物。因此,房主可以自由的进行出租其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三、房屋出租纠纷如何进行调解
房屋租赁纠纷进行调解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调解未达成一致的可以根据纠纷内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庭前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根据租赁合同约定依法审理出具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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