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丢失的情况下,重新开一个证明,在校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适用于在校生)》(已加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公章);
2、《高校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学生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
5、户口本及复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1页、家庭索引页和学生个人页)2份;
6、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新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适用于新生)》(已加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公章);
2、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学生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
4、户口本及复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1页、家庭索引页和学生个人页)2份;
5、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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