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建议:我在合伙网站上分享股份公平吗?我的一个朋友,a,提议合伙建立一个商业网站。他是主办方,当时朋友B和I.A交了2万元左右,他负责找公司建网站等业务,B交了1万元,不参加任何异地工作。我付了3万元,负责推销,主要联系买家。共享a是%50,B是%10,我是%30,剩下的%10将稍后使用。A说他是发起人,他是风险投资家。股份不能按出资额分配。这样分发对我公平吗?我总是觉得我付的钱最多,贡献也很大,30%对我不公平。但我都是朋友,很抱歉说得太清楚了。律师答复:建议您在清算前委托律师签订协议,明确责任和权利合伙企业,合伙人不得要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二十二条合伙人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合伙企业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第二十三条合伙人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的,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转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合伙协议修改后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第二十五条合伙人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质押的,应当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其行为无效,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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