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义务法院需要出具一份书面结案通知书。法院强制执行时,不需要经被执行人签名或同意,但应当送达通知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签收该告知文件。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该怎么办
在执行阶段,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可以主动向执行法官说明,要求采取强制措施。法院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的范围很有限,目前法院一般只会调查当地的房产车辆银行账户情况,外地的情况不会调查。申请人可以主动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比如是否有经营企业,是否存在到期债权,股权等,这些线索执行法官往往不会调查,需要申请人提供线索。如果申请人只是被动等待法官的调查结果,很容易因为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而无法执行,要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主动多方面去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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