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不可以不出庭。如果起诉离婚,原告不出席,会被判定撤诉。若原告有委托代理人,也是要必须出庭的。出庭是为了保证其合法权益,不出庭对当事人不利。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必须出庭,起诉离婚的双方都应到庭审判。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
原告不出庭怎样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原告不出庭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且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破裂证据的法院会判决不予离婚,当事人可以在判决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全文6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