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户口登记条例对单亲妈妈所生孩子上户口的流程作出了规定。父或母要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以及复印件等材料,到父或母户籍地的居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证明。如果父或母一方是外地户口,那么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的公安机关要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抱养的亲戚家的孩子怎么上户口?
抱养亲戚家的孩子上户口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收养小孩入户的书面报告;
2、收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县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证》。
经批准同意收养的申请,申请人可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收养入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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