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的条件如下:必须经合营方同意,并取得合资企业董事会的通过,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的法律问题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条件,限制股东转让股权,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效力;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应当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转让;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的价格条件。
股权转让的形式
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1)出售股权;
(2)公司回购股权;
(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6)以股权抵偿债务;
(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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