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一般不需要公证,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决定是否申请。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不是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
租赁厂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租赁厂房合同需要注意出租方出租合法性;承租厂房的定义和描述是否准确及厂房的交付状态;租金相关费用所包涵的内容及收费标准和付款方式;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对承租厂房续租、扩租、转租或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及条件;对不可抗力与合同终止的约定;双方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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