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如何撤销
民法典规定,商标许可合同如果出现可撤销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由仲裁机构或者法院进行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提前终止商标许可要怎么办理
实际中,你要办理商标使用许可需要办好下面两件事:
1、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要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还没经过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在商标许可办理的时候,你还需要注意一下你的商标许可是不是再许可,重复许可的情况,要是属于这种情况的话,那么你还需要注意下面的事项:
1、被许可人再许可第三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就要提交其与原许可人签订的含有允许其许可第三方使用内容的合同原件或者由原许可人出具相应的授权书。
2、上述合同或授权书已在商标局备案的,许可人办理新的再许可备案时,仍需要提交上述合同副本或授权书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3、属于多重再许可的,许可人办理再许可备案时,要提交该商标从第一次许可使用到本次许可使用的合同副本、授权书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不过,你在办好商标许可之后,要是中途发生什么事情的话,也可以提前终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一般情况中,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提前终止的办理如下:
1、填写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变更/提前终止申请书,在申请项目中写明提前终止;
2、提供双方签订终止协议或终止的相关法律文件。
3、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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