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担保人能不能要求债务人再反担保
有关反担保人是否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再反担保,这一点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的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所以反担保人的利益也需要得到保障,且他所提供的担保是针对债务人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当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担保人就相对的成为债权人,因此反担保人可以要求债务提供再反担保。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关于担保方面的问题,可能很多人并不是特别的了解,我们国家现在关于担保的方式是比较多的,包括通过物品担保,还有就是通过保证人提供担保。在新实施的《民法典》当中也明确规定的相关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益。
二、债权担保的反担保的方式是什么
债权担保的反担保的方式如下:
(一)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三)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三、债务人倒闭反担保有效吗
如果债务人倒闭其财产能够清偿债务的,提供的反担保就是有效的,如果是进行破产清算的,反担保可能就是无效的。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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