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深圳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通知。
通知称,7月1日起,所有单位可根据职工2019年工资情况,为职工办理缴存基数调整,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31938元,最低不得低于2200元。
主要调整要点:
1、自2020年7月1日起,缴存基数为201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
2、2020年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上限为31938元(2019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646元*3倍),下限为2200元。
3、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比例缴纳
一般来说,事业单位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为百分之十二,由单位和个人各按照此比例上缴,比如北京。
但是由于各地区的经济情况不同,因此缴存比例也会存在差异,一些地区则规定了一个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二十的缴存范围,由各公司自行决定具体比例,也就是说,部分地区可能无法达到百分之十二的缴存比例,而有些地区可能会超过此比例,因此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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