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要提供的证据有借款合同、借条、欠条、聊条记录、证人证言、银行流水等等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如何向法院起诉讨债讨债要有哪些证据
向法院起诉讨债有以下程序:
1、准备好证据;
2、写诉状;
3、将诉状和证据递交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
4、法院受理、立案后,等待开庭审理;
5、开庭审理后,等待法院审判结果。
讨债要有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第一款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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