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去看守所探视
去看守所探视,通常情况下是需要出示身份证件,包括临时身份证件,户口本,户籍证明,然后到看守所提出申请即可。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
二、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在哪里
1.关于羁押的对象。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行政拘留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关于羁押期间。被羁押在看守所里的人,既有可能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也有可能被批准逮捕。
3.关于会见权。羁押在拘留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根据《拘留所条例》相关规定,被拘留人有会见、通信权利,因此家人可以探视,只要向拘留所提交申请即可。
4.关于不得羁押的对象。根据《拘留所条例》规定,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应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三、进看守所多长时间下逮捕令
进看守所一般是三日内下逮捕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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