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何时可以拒赔交强险理赔
保险公司如下时候可以拒赔交强险理赔: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证的;
2.驾驶人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的交通事故。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交强险理赔的程序
交强险的理赔程序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2.保险公司给予答复,并告知理赔需要提交的材料;
3.根据通知,提交相应的材料;
4.属于保险责任的,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协议;
5.支付保险金。
交强险的保险范围为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具体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交强险理赔的上限
交强险理赔限额如下: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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