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亲把孩子卖了能走法律程序吗
(一)可以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我国父母买卖孩子的,一般是会构成拐卖儿童罪或者收买被拐儿童罪,依据犯罪的情节判刑的。
(二)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规定,犯拐卖儿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6.以出卖为目的,盗窃婴幼儿的;
7.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二、拐卖儿童的认定标准
(一)根据我国《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
(二)其中,儿童一般指14周岁以下的人。拐骗是指行为人以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儿童处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脱离其家庭或监护人;绑架是指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麻醉等方法,将儿童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使其脱离其家庭或监护人;收买指在出卖之前支付钱物,购买儿童,收买既可以是向其他人贩子收买,也可以是向被害人的亲属收买;贩卖是指将已控制在手中的儿童转卖给他人;接送是指在拐卖儿童过程中,负责藏匿、看管、转换车船等中间转运。
(三)只要实施了前述一种行为,即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侵害了被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人格尊严权,是指与民事主体的尊严密切相关的以精神性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
三、拐卖儿童罪
拐卖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拐骗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拐骗儿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拐骗儿童罪。另:单位不能构成拐骗儿童罪的主体。
全文90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