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亏空法定代表人不一定要负责任。法人是由法律赋予人格意义的组织,有民事权利,同样也要承担民事义务。
在一般情况下如法人财产独立,则该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即法人不需要承担亏损责任。但如果法人作假,犯法,损害公司收益,影响公司财政,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公司换法人以前的债务怎么办
这里的“法人”一般是指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公司法人行使有关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公司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法定代表人仅代表公司整体进行正常的民事活动。需要强调的是,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更换法定代表人不影响公司继续履行对债权人的清偿义务。
二、法人的定义和责任是什么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责任如下:
1、法人的独立责任,是指法人必须独立承担全部财产的民事责任;
2、法人投资者的有限责任,是指法人投资者对法人债务的清偿责任,仅限于其投资额。
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法人有债务会影响子女
法定代表人有债务一般不会影响子女,依据如下:根据法律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因此,公司法人所欠债务应由公司法人自行承担。若法定代表人对外所欠债务的行为是一种履职行为,则应由公司法人来承担。若是个人债务,应由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子女无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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