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释义:
整个标志以比较传统的形象出场,作为国家政府机构宣传活动的标志,外观严肃、整体合一。主体字母为知识产权英文单词(IntellectalPropertyRights)前三个缩写字母“I”“P”“R”构成,组合为一个活跃的人体形状,象征知识以人为本,保护知识产权,维护人的权益。
标志以徽章形式整合,涵盖了“宣传周”的日期、中英文名称,体现了与世界知识产权日的联系,也形成了一个注册商标的标识?。
标志使用说明
本标志已由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注册,为"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专用标志,仅限于"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各成员部门和各地区整规办、党委宣传部、公安(厅)局、信息产业(厅)局、文化(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及各直属海关、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食药监局、知识产权局统一组织、并纳入"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的各项活动使用,标志所有内容(包括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标志图形及标准色)不得随意改动和挪做他用。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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