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病医保怎么报销
时间:2023-06-07 08:41:32 36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农村大病医保怎么报销

1、参保的患者,准备好报销的所有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参合证复印件前三页,门诊治疗的费用清单,诊断证明,新农合报销凭证,参保患者的银行卡或者是存折;

2、准备好的材料交给村里合作医疗工作人员,经过审核后送到镇上合作医疗;

3、镇上合作医疗工作人员送到区农易办结报中心进行报销。

确实属于重大疾病补助的病种,可凭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住院档案中的出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发票原件,到所在地新农合办公室申请。

除患22类重大疾病外的参合农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门诊纳入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年度累计超过4万元以上部分,按20%比例给予救助。

二、农村大病医保它的报销比例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相对以前来说更高了,现在分别是提高到了65%、75%;

2、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疾病的话,其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的话,是不设起付线了;

3、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疾病的话,现在的补助比例也是提高了,提高到了75%-80%;

4、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疾病的话,现在的补助比例也是提高了,提高到了55%-60%;

5、在省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疾病的话,现在的补助比例也是提高了,提高到了55%。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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