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合同已经履行的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赠与物的交付标志着赠与合同予以履行,赠与物交付后,即表明赠与人履行了赠与义务,受赠人受领了赠与物,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双方之间的赠与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法定撤销权是基于法律规定的的事由,赠与人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只要满足以下法定条件中的任意一项,赠与人即可撤销赠与合同,并且已经履行的部分也可以撤销:(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律师补充: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效果是,撤销权一经行使即发生效力。因撤销权为形成权,其行使的效果是使赠与合同关系归于消灭。所以,当赠与人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的,赠与人自可以拒绝履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当赠与物已交付受赠人后行使撤销权的,受赠人因失去取得赠与物的合法根据而应当返还受赠与的财产。受赠人拒绝返还的,赠与人有权请求其返还。
撤销赠与合同能够使赠与财产物归原主,自然维护了赠与人的合法权益,提醒大家的是,作出赠与行为之前,一定要慎重。
全文5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