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继承人关系
证明继承人关系的方式如下:
可以用户口本上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记载证明;如果没有也可以找死者生前的人事档案,用档案中的记载证明,还可以是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单位出的证明。
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怎么开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需要继承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和被继承人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才能开具亲属关系证明。根据《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印发,明确亲属关系、无犯罪记录等6类证明可直接去派出所开,并规范相关证明开具的流程,所需时间以及证明时效。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区别有哪些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区别如下:
1.两者概念不同,继承人是符合法律规定继承别人遗产的人,被继承人是在继承关系中,其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被继承人继承的人;
2.两者分类不同,继承人可以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被继承人没有这种分类;
3.一般情况下,被继承人先于继承人死亡,代为继承是例外,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发生死亡;
4.产权拥有性质不同,被继承人指的是拥有产权所有权的人,而继承人则对要继承的产权没有所有权,只有在继承之后才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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